
韩国政府8月4日召开由总统李在明主持的国务会议股票配资是,审议并通过《刑事诉讼法》修正案,全面取消检察机关直接侦查和补充侦查的权限。
这意味着,韩国延续70余年的刑事司法体系,迎来了历史性的重大转折。

李在明(资料图片)。新华社 发
一个时代的终结:
检察官不再是“权力怪兽”
整整70多年。
韩国检察官集侦查权与起诉权于一身的时代,就这么被画上了句号。
根据修正案及相关法律,检察机关将不再拥有自行发现案件、直接侦查、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证据等权限,仅负责提起和维持公诉。曾经的“权力怪兽”——韩国检察厅,将被正式撤销,由新设立的公诉厅承接起诉职能。所有刑事案件,原则上由警方、重大犯罪调查厅和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负责侦查。
这个改变有多大?打个比方,过去韩国检察官好比一个身兼警察、法官助理和公诉人三重身份的“超级执法者”,如今一夜之间,只剩下了最后一项——起诉。
7月31日,韩国国会就以175票赞成、2票反对、1票弃权的压倒性结果,通过了这一修正案。国民力量党虽发起“冗长辩论”试图阻挠,终究未能挡住改革的步伐。代理检察总长具滋贤在法案通过后递交辞呈,为这一历史性时刻“买单”。
侦诉分离:
一场动了“奶酪”的司法革命
这次改革的核心,就是四个字——侦诉分离。
说白了,就是把“查案”和“告人”这两件事彻底分开。过去韩国检察官一手抓侦查、一手抓起诉,权力大到几乎不受制约。如今,检察官只能干一件事:起诉。如果认为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,也只能要求警方开展补充侦查,而且警方须在最长2个月内结束。
这还不算完。修正案还新增了两种法院可驳回公诉的情形——如果公诉是基于重大违法侦查提起,或明显超越起诉裁量权提起,法院可以直接驳回。这就等于给检察官的起诉权又加了一道“紧箍咒”。
从10月2日起,新版《刑事诉讼法》将正式施行。届时,持续70多年的韩国刑事司法体系将迎来全面变革——侦查、起诉完全分离。
掌声与骂声:
一场远未结束的博弈
改革从来不会让所有人满意。
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对此欢欣鼓舞,认为这是完成“检察改革”的重要一步。毕竟,从文在寅政府到李在明政府,韩国进步阵营一直在推动检察系统的权力制衡。
但在野党国民力量党则痛斥这是一次“倒退式改革”。他们甚至在总统府前召开现场最高委员会议,敦促李在明行使否决权。
说到底,这哪里是什么司法改革之争,分明是韩国政坛两股势力的又一次正面交锋。
但有一点是确定的:李在明亲手终结了韩国检察官“权势熏天”的时代。当然,权力不会消失,只会转移。当检察官的权力被关进笼子,警方和新的侦查机构能否经受住考验?会不会出现新的“权力怪兽”?这些问题,恐怕要留给时间去回答。
南方+记者 张会玲
来源:新华社、人民网等股票配资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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